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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照顧假
《1996年勞資關係法》(Industrial Relations Act 1996)規定了僱員享受的最低母親產假、父親假和收養假標準。
嬰兒照顧假
《新州1996年勞資關係法》規定僱員可以享受的最低嬰兒照顧假標準。其他法律、裁定協議、企業協議和就業合同可能規定了額外的權利。
何謂嬰兒照顧假?
嬰兒照顧假(Parental leave)屬於無薪假期,除非裁定協議或協議另行特別規定。 僱員可以享受的子女照顧假可以是:
- 母親產假,與懷孕或分娩有關;
- 父親假,與配偶分娩有關;或者
- 收養假,與收養五歲以下兒童有關。
僱員不需結婚也可享受嬰兒照顧假。
何人符合請假條件?
男女僱員都可能符合嬰兒照顧假的條件。全職僱員、部份時間僱員或臨時僱員在僱主處完成至少12個月的連續服務後,即有資格享受嬰兒照顧假。 臨時僱員定期、系統地工作至少12個月後,並且合理地期望就業能夠持續,也有資格享受嬰兒照顧假。其他臨時工或季節工不符合條件。 僱員若在同一個僱主處完成12個月工作,一般而言,未來每出生一個孩子,即可享受另外一段時間的嬰兒照顧假。
僱員有權享受多久的嬰兒照顧假?
僱員最多可享受52週假期,請假可通過以下方式:
- 母親產假:連續假期,孕期或產後請假;
- 父親假:分娩時連續假期最多可請一星期(短期父親假),然後可再請一次連續假期,以便成為孩子的主要照料人(父親長假);或
- 收養假:連續假期,最多為三個星期,在安置時間請假(短期收養假),然後可再請一次連續假期,以便成為孩子的主要照料人(收養長假)。
所有的嬰兒照顧假都必須在子女滿一週歲前或收養周年前使用。 僱員及其配偶不能同時請嬰兒照顧假,但一方配偶在休"短期父親假"或"短期收養假"時除外。
是否可以強迫僱員休嬰兒照顧假?
不可以。
僱主必須向僱員提供什麼信息?
僱主知悉僱員或其配偶懷孕時或收養子女時,就必須告知僱員其嬰兒照顧假的權利以及希望請假時做出通知的責任。
僱員必須提前多久通知?
僱員必須:
- 預計嬰兒照顧假開始前至少十週,書面通知有請嬰兒照顧假的意願;以及
- 預計嬰兒照顧假開始前至少四週(收養假為14日),書面通知他們希望開始和結束假期的時間。
開始請假前,僱員必須提供醫生證明,確認懷孕情況以及預產期,或者由收養機構發出通知,說明安置日期。
開始母親產假和父親長假以前,僱員必須提供:
- 制定誓言,說明配偶所請的嬰兒照顧假;以及
- 制定誓言,說明僱員將成為兒童的主要照料人(僅限於父親長假和收養長假)。
僱員是否可以改變對休假期限的主意?
僱員至少提前14日書面通知後,毋需僱主同意,嬰兒照顧假即可以延長一次。再次延長,則必須由僱主和僱員達成協議。 如果僱主同意,僱員至少提前14日書面通知,嬰兒照顧假可以縮短。
僱主是否可以請僱員回來幫忙?
僱主提出請求,僱員可中斷嬰兒照顧假,返回工作單位,做全職、部份時間或臨時工作。然而,僱員不一定必須同意這一請求。 這並不影響僱員返回嬰兒照顧假的權利。然而,僱員依然需要在兒童週歲生日前或收養週年前結束休假。 我們建議僱員應該要求僱主將嬰兒照顧假中商定的中斷期限以及商定的工作安排以書面形式記錄下來。
僱員是否可以在嬰兒照顧假期間承擔有薪工作?
如果所做工作與僱員的原先的就業不一致,僱主可能會要求僱員在嬰兒照顧假期間,不得為其他僱主工作。
僱員生病是否可享受特別的假期?
如果僱員因為工作期間懷孕而生病,就有權請無薪母親產假或使用有薪病假(或兩種假都請)。僱員需提供醫生證明。
如果流產、嬰兒死亡或收養未能進行怎麼辦?
如果僱員尚未開始嬰兒照顧假,該假期會自動取消。然而,女職工有權享受一段時間的埢S別母親產假捸C如果僱員已經在休假,可致函僱主,要求復職。致函後兩週內,必須允許僱員復職。
僱員還可享受其他什麼假期?
僱員在嬰兒照顧假之外,可享受年假或長期服務假,亦可以此代替嬰兒照顧假。所有假期總計不得超過52週。請嬰兒照顧假期間,病假不支付工資,但僱主同意的情況除外。 要求請收養假的僱員,有權享受兩天的無薪假期,讓其與參加與收養相關的必要面談。
如果僱員認為工作單位對她太危險怎麼辦?
如果有和懷孕或母乳餵養相關的危險,僱主要調整工作條件或工作時間,或者將僱員調動到合適的工作崗位。新的崗位在工資和級別方面必須和原職位相類似。這類危險需由僱員的醫生做出判斷。 如果調動工作不可行,僱員必須由醫生認證,得到一段時間的埢"別母親產假捸"。
僱員是否有權返回工作?
有。僱員有權返回嬰兒照顧假前所在的工作職位。如果該職位已不復存在,僱主必須為僱員提供與從前職位級別和工資盡量相近的職位。
在嬰兒照顧假期間是否可以解僱僱員?
不可以。因為僱員或其配偶屬於以下情況而解僱僱員,屬違法行為:
- 懷孕或申請收養孩子;
- 分娩或收養孩子;或
- 已經申請或正在休嬰兒照顧假。
僱員還可以向新州勞資關係委員會(NSW Industrial Relations Commission)提出不公平解僱申請。
嬰兒照顧假對僱員的就業福利有何影響?
嬰兒照顧假不會中斷為某個僱主服務的連續性。然而,該段離職期不會在計算長期服務假或其他假期福利時算入。
嬰兒照顧假必須保留什麼檔案?
僱主必須至少保留嬰兒照顧假記錄六年。
是否允許替換僱員?
僱主可以聘用替換僱員,完成嬰兒照顧假期期間的工作。僱主必須告知該僱員其就業的臨時性質以及休嬰兒照顧假僱員復職的權利。
僱主是否可以因僱員請嬰兒照顧假而歧視他們?
不可以。如果僱員認為自己因懷孕或希望請嬰兒照顧假而遭到僱主的歧視,僱員可將歧視訴訟請求提交新州反歧視委員會(Anti-Discrimination Board of NSW)或新州勞資關係委員會(NSW Industrial Relations Commission)。
欲知詳情
本資料僅是《1996年新州勞資關係法》(NSW Industrial Relations Act 1996)特選內容簡述。欲知詳情,請聯絡:
- 如果屬於僱主協會或工會,請與其聯絡
- 勞資登記處(NSW Industrial Registry)
50 Phillip Street, Sydney, 2000 電話: (02) 9258 0866 網站: www.lawlink.nsw.gov.au
- 裁定協議查詢服務(Award Enquiry Service)
新州勞資關係部(NSW Office of Industrial Relations) 電話: 131 628 (在新州致電按本地電話收費) 網站: www.industrialrelations.nsw.gov.au
- 新州反歧視委員會(Anti-Discrimination Board of NSW)
Level 17, 201 Elizabeth Street, Sydney 2000 電話: (02) 9268 5544或者1800 670 812 網站: www.lawlink.nsw.gov.au/adb
- 如果對退休金服務的連續性感到關切,請聯絡您的退休基金。
若要購買《1996年勞資關係法》,請聯絡:
- 出版銷售處(Publication and Sales)
NSW Office of Industrial Relations McKell Building, 2-24 Rawson Place Sydney NSW 2000 電話: (02) 9020 4531 傳真: (02) 9020 4700 網站: www.industrialrelations.nsw.gov.au
欲知就業條件詳情,請瀏覽新州勞資關係部(OIR)網站,網址www.industrialrelations.nsw.gov.au。
2001年6月
以回收紙印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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